孔融死亡之谜
-
孔融是怎么死的?是被曹操授意诬陷他“欲规不轨”,又与祢衡“跌荡放言”。罪状是孔融发表的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言论。这还不算冤杀?如果说他与曹操作对都是错的,曹操干吗不以那些罪名处决了他。
孔融与曹操到底作什么对了?他嘲讽曹操戒酒,讽刺曹丕娶甄妃,揭过曹操的老底“疑但惜谷耳,非以亡王为戒也。”说曹操戒酒不是什么亡国之戒,只是不想粮食用来酿酒。劝过曹操不要杀杨彪,因为杨彪是袁术的亲戚,甚至拿自己官职来做威胁。所以曹操一直很嫉恨他,至于劝阻曹操不要与袁绍对决,这种观点当时曹营不止他一个人,这算不上什么作对吧。
孔融与曹操做对,并不表示这些能够成为曹操将他杀掉的理由,而只能作为曹操杀他的动机。通过一些解释能证明孔融没有与曹操做对?没有得罪曹操?不是不识时务?而敢在曹操面前这么做,不是自取灭亡是什么?而他为什么这样?原因无非是他是名士,而且是影响巨大的大名士,以为曹操不能将他怎么样,而事实上曹操也“然以融名重天下,外相容忍”,这就加剧了这位孔子二十世孙的膨胀,总是不把曹操放在眼里,大事小事,处处做对。而这也就罢了,甚至在一些军国要事上,他也与曹操做对,比如官渡之战前夕,就他发表的那一席悲观言论,会对曹操集团造成多么大的打击?按他的说法,曹操该怎么办?投降呗!孔融之所以处于曹操集团,实际上是自以追随汉献帝,而袁绍又是世家大族的代表——这就是说,孔融这位大名士,实际上是希望袁绍获胜的,以便恢复世家大族和名士的统治阶级地位。而曹操的出身,自然是身为大名士的孔融所不耻的,这也成为了孔融敢与曹操处处做对的原因之一!而曹操,居然能让这么一个人留在自己身边这么多年,虽然说有出于对其地位、声望的顾虑,也不得不佩服其忍耐力和孔融的愚蠢!
《后汉书.孔融传》记载:“时,年饥兵兴,操表制酒禁,融频书争之,多侮慢之辞。”可见,当时是饥年,却不得不用兵,而兵以什么为主?粮食!曹操出于对军国大计的考虑,以为应禁酒,使粮食用来补充兵用。而孔融呢?果然显示了他“华交会之徒”的特性,说什么“昨承训答,陈二代之祸,及觽人之败,以酒亡者,实如来诲。虽然,徐偃王行仁义而亡,今令不绝仁义;燕哙以让失社稷,今令不禁谦退;鲁因儒而损,今令不弃文学;夏、商亦以妇人失天下,今令不断婚姻。而将酒独急者,疑但惜谷耳,非以亡王为戒也。”摆明的强词夺理,曹操的确是“惜谷”,只怕像孔融这么不惜谷,国不亡才怪,看过他的表现便知道了。又如曹丕纳甄夫人,这根本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,在古代,这很正常,孔融倒好,说:“武王伐纣,以妲己赐周公”,曹操不懂,又以为孔融学识渊博,便“问出何经典”,孔融则捉弄似的说:“以今度之,想当然耳。”这不是没事找事、找曹操不痛快吗?再如杨彪一案,居然公然威胁曹操“明日便当褰衣而去,不复朝矣”,而他完全可以采取更温和的方法。
孔融的确没有什么内政军事才能,但他很会看人,推荐了不少人才。而且是孔子后代,名满天下。他是个书生气很浓的人,不会当官,不会察言观色,而且脾气耿直,眼里装不进沙子。但他只是发表言论,按现代观点来说,是言论自由,他又没做什么值得杀头的大罪。曹操杀了他,后来曹丕却下令千金收购他的文章。如果孔融真是欲规不轨,那么曹丕还能这样做吗?
孔融若只是“脾气耿直”,曹操还至于将他杀掉吗?孔融的性格如同绝大部分的名士,骄傲狂妄、自以为是、目空一切,想边让、祢衡、许攸之徒,无一不是名士,无一不是性格骄傲狂妄、自以为是、目空一切,而结果呢?有一个得到了善终?程昱性格不好,而曹操又是如何对待他的?所以,可想而知,为什么历来也都有一种声音流传着:孔融之死,纯属活该,与其替他喊冤,不如从他的性格中找出他的悲剧发生的根源。
- 孔融 孔融(153~208)中国东汉文学家。建安七子之一。孔子第二十世孙。字文举。鲁国(今山东曲阜)人。28岁时辟为司徒尉。灵帝时举为侍御史,董卓专权时转为北海相,故世称孔北海。曹操迎献帝入都许昌时,为将作大匠,迁少府,故又世称孔少府。为人恃才负气,在政治上反对曹操专权,常以讥嘲文笔向曹操发难。又常表现出一种反儒教反潮流的精神风貌,被视为汉末孔府中的「奇人」。建安十三年(208)被曹操枉状构罪,下狱弃市。孔融是建安七子中的最长者。文学上的主要成就是散文,有《与曹公论盛孝章书》和《荐祢衡表》。《与曹公论盛孝章书》作于建安九年,实是一封讽谕曹操解救被孙权围困的盛孝章的信。信中从交友和求贤两个方面强调了援救盛孝章的意义,力劝曹操弘扬友道、为国招贤,运用他挟天子令诸侯的权力地位来搭救盛孝章。文章词情恳切,感情真挚,是他所以能够说服曹操的重要因素。孔融著述,原有集,已散佚。明代张溥辑有《孔少府集》,收入《汉魏六朝百三家集》。
作者介绍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古诗文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转载请注明:原文链接 | http://ix8.net//wenzhang/1063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