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_尽心章句下第三十一节读解

查阅典籍:《孟子》——「孟子·尽心章句下第三十一节」原文

  爱一个人,在某些事情上就会对其产生一种不忍心的心态,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之意。但很多人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,“己所不欲”,亦施于人,也会忍心对自己所爱的人下毒手。如果能忍住这下毒手的念头,不下毒手了,那么,仁爱之心就有了。同样,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如果在某些行为上能达到不去做的程度,那也就是最佳行为方式了。这也就是曾子、子思所说的“修身”、“正心”!我们平时里老喊“修养”,提高心理素质,而修的是什么?养的是什么?很多人没有搞懂,以为就是平心静气、不生气不恼怒,其实恰恰不是!孟子的这段话才是真正的心理修养。也只有做到这样的心理修养,才能选择到最佳行为方式。

  孟子曰:“人皆有所不忍,达之于其所忍,仁也;人皆有所不为,达之于其所为,义也。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,而仁不可胜用也;人能充无穿逾之心,而义不可胜用也。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,无所往而不为义也。士未可以言而言,是以言餂之也;可以言而不言,是以不言餂之也,是皆穿逾之类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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